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氧活化水流测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01104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氧活化水流测井仪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3.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投标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3.6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法律、行政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09日16时00分00秒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含13%增值税)万元 |
交货地点 |
|
包1 |
1 |
氧活化水流测井仪 |
1 |
套 |
244.08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泾河工业园区中油测井生产测井中心 |
合计 |
1 |
套 |
244.08 |
|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交货,质保期至少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3.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投标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3.6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法律、行政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