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超滤装置膜元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滨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镇街道办事处,南距滨州市区约7.5km,距正在建设的德大铁路约 1.9km,建设两台 350MW 超临界燃煤机组。
2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3 招标范围:
3.1 、超滤膜元件(外压式)及压力容器(进口品牌):42 支。
3.2 、PCF 过滤器纤维束(进口品牌):840 束
4 投标方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供货能力、运输能力。
4.2 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取得超滤膜元件企业的授权,并提供超滤膜元件授权委托书。
4.3 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近三年内一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证明的支持性文件应包括: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4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 投标人近 3 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自身行为受到经济诉讼的情况。
4.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9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b)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c)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d)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e)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f)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g)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h)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i)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j)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k)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 9:00 时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 17:00 时,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