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后勤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浙江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浙江绍兴滨海新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鲁迅先生故里。东连宁波市,南临台州市,西接杭州市,北隔钱塘江与嘉兴市相望,属华东南地区负荷中心,水陆交通顺畅,发展环境优越。浙江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一期工程建设两台 M701F4 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机组额定功率为 452.07MW。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和 2013 年 9 月 29 日一次性通过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顺利投入商业运营。投产以来机组各项生产指标在国内 9F 同类机组中一直保持先进水平,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优化浙江省电源结构都发挥了较大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拟将综合后勤委托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一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招标范围:
浙江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后勤委托管理的范围包括职工公寓、办公楼、培训楼等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有固定的机构配备及岗位设置。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或后勤管理等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的资质。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8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b)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c)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d) 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e)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f)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g)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h)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i)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j)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k)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09 月 28 日 9:00 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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