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 2×600MW,1 号、2 号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
和 2009 年元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产发电。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
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电厂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电厂北面约 0.8km
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电厂西面约 3.0km 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
溪站。
现就黔东火电厂 2021-2023 年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2.2 招标范围
黔东火电厂 2021-2023 年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2021~2023 年全厂所有电梯、桥式起重机、电动龙门吊、电动葫芦
的检查维护、定期工作、检修消缺、使用监管、设备整治、检验试验、小型技改
等工作。
2.2.2 2021~2023 年电厂两台锅炉炉内升降平台卷扬机、钢丝绳、滑轮维
护保养及修理。
2.2.3 2021~2023 年电厂锅炉炉内抢修用吊篮维护保养及修理。
2.2.4 2021~2023 年全厂起重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定期检验。
注:本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 工期要求
检修维护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起重机械 B 级和电梯 C 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或
具备起重机械 B 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电梯检修维护允许分包),提供彩
色副本。
3.3 施工业绩:
3.3.1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具备不少于 2 台 600MW 机组全厂起重设备维护业
绩。(要求提供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复印件或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
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3.2 未发生过责任性重大人身及设备事故,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或用户出具
的近三年安全施工纪录。(要求提供发包人或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或用户联系
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7 年~ 2019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
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具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丰富检修、维
护经验和很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3.6.3 应有 5 年以上类似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2 年
以上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
3.7.1 起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要求持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
维修资质证书。其中必须 1 人持有起重设备机械(Q1)、1 人持有电气维修作业
资质证(Q2),电梯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电梯机械(T1)、电气维修(T2)作业资质
证(当电梯维护分包时,电梯维保人员不能常驻工地时,不得计入项目部常驻人
员),且持证人员不少于 3 人,均应有不少于 3 年的起重设备维护、检修经验,
具备两个小组同时工作的条件,定期开展技能考核,施行动态管理。机组等级检
修(每年两次等级检修)期间要求安排 1 人专门负责电梯操作。
3.7.2 生产骨干作业人员中至少要求从事电力行业本专业工作 2 年以上。
3.7.3 必须配备一名能熟练进行起重设备所属电动机、变频器、PLC 以及电
气控制回路及设备检修维护的人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提供近 3 年安全施
工记录证明),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
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
项目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