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烟感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YZHB2020091702)项下的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烟感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烟感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寻源。
二、项目概况是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烟感报警系统采购
(二)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年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 |
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烟感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
17.2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7.2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质量要求
符合CNCA-C1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盗报警产品》及TRIMPS-C19-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防盗报警产品》的要求。
(五)购置数量
项目实际需求量
(六)服务周期
一年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二)具有该服务相关资质证明。
(三)投标人发票要求
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投标人必须承诺
1.投标人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投标人在中标之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公司;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承诺须加盖公章)。
(六)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集团 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路137号,中国邮政集团 佳木斯市 现场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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