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005/039-2020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基础分局凉山城投·启航基础设施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一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凉山城投·启航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永兴街,项目总投资5.7亿元,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本次招标材料为凉山城投·启航项目工程所需材料。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凉山城投·启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各种规格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合计约85000立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C40 | 方 | 52500 | 技术规格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P8-P12等级 | 方 | 255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方 | 1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C30水下 | 方 | 6000 | |
合计 |
| 方 | 85000 |
4.交货时间:分批不均匀供货。2020年10月-2023年3月(此时间为预计,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工至完工时间为准)。卖方收到买方供货计划单后按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 付款方式:每月16-25日办理上月16至本月15日期间的结算,结算表由卖方签字(盖章)、买方签字(盖章)有效(项目无公章的由项目经理签字即可)。办理结算后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结算金额的95%货款,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满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按现金支付方式进行,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采用建行E信通或云信等方式来支付货款,改变支付方式后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在合同执行完毕或买方不再需要货物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对前期产生的贴息费用办理一次结算(按照支付货款当日实际贴息率进行计算),结算后卖方提供贴息财务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8.约定: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1.1中全部要求,能够提供证明其代理能力的相关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授予的经销商证书、2017年以后的代理销售合同等)。
2.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等)。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