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通勤客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济宁白班车:投标方提供两辆车况良好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的,不低于50座客车(不含加座)为招标方使用。所租赁的车辆应经由招标方认可,为金龙牌座位不低于50座(不含加座)以上的豪华空调旅行客车或不低于同等品牌质量的客车。车辆登记日期为2017年以内较新车辆,车辆必须手续办理齐全,经由交管部门检验合格。每个座位必须配置安全带。座位要求为双排座,左右两侧各为两座,座位前后间距不低于0.75米(平行状态下同一位置靠背与靠背之间的距离),乘客席车窗玻璃为深色玻璃。
2.2 济宁夜班车:投标方提供一辆车况良好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的,不低于19座的丰田考斯特商务客车为招标方使用,所租赁的车辆应经由招标方认可,车辆必须手续办理齐全,经由交管部门检验合格。每个座位必须配置安全带。(与技术规范书相符)。
2.3 曲阜班车:曲阜班车由招标方提供(车号为鲁H32669),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均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班车白班、夜班驾驶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驾驶员的薪酬、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4投标方应在合同履行期内为租用车辆购买全额保险(不含曲阜班车),并保证乘车人员保险保额每人(座)不得低于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
(2)资格能力要求:/。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低于服务三家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的通勤客车租赁合同业绩(提供复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8日9:00起至2020年10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