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工业供汽新增用户管网建安工程招标人为 (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工业供汽新增用户管网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丹东电厂1998年建设2×350MW亚临界燃煤机组,2台机组于2010年完成供热改造,现已实现对东港城区集中供热。为适应东港城区供汽负荷逐年增长的需求,实现电厂节能降耗及增加电厂盈利能力,丹东电厂已对1、2号机组实施工业供汽改造, 2019年已实现对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部区域一期工程进行集中供汽(供气量35吨/小时),2020年计划对东港经济开发区西区二期及东区实现供汽,目前东区供汽主干网已经开始施工。
招标范围: (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外供工业蒸汽新增用户管网建安工程包括:依据华能(丹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外供工业蒸汽新增用户管网建安工程的施工图完成本标段的供货、制作、安装、调试。管道接由东区供汽一期工程沿甲午大街穿中央街后预留接口处向友谊街敷设,途经东港盛海食品有限公司、东港市天晟曲轴有限公司、丹东永明食品有限公司等热用户,终点敷设至东港山川电机公司,主管管径DN250,敷设至永明食品后变径为DN150沿友谊街向山川电机公司敷设;蒸汽管道接口保温及防腐安装、管道支架、基础施工;破坏道路、绿化及其他建构筑物恢复等工程;本标段范围内的供货、施工、系统调试、金属探伤、检测、吹管、水压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配合性能验收,并负责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场外蒸汽管线施工与地方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及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等全部内容均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及本工程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DN250及以上规格供汽管网施工合同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3.2.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B级合格证书;
3.2.4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9月29日 9:00 时起至2020年10月12日 17:00 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