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高强度开采对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东矿区生态环境脆弱,在煤炭高强度开采过程中,出现了采后地下水位下降和抬升并存,生态环境全域好转与局部变差并存的特殊现象。本项目通过开展高强度开采引发的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了解矿区水文(地下水、土壤水、地表水)变异特征,探究采动影响下的降水-土壤水-地表水-地下水的转化机制,研发适合干旱缺水矿区的地裂缝精细回填技术,分析采煤影响下植被生态时空变化规律,揭示植被生态对矿区水文变异的响应机理,形成干旱矿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预测矿区水资源及生态发展趋势,提出水资源及生态保护关键措施,为煤炭资源绿色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理论基础与技术支持。
2.2招标范围:
(1)施工3个水文孔(松散含水层、白垩系、侏罗系含水层水文孔各1个)。
(2)精细划分神东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构建神东矿区水文地质三维可视化模型。
(3)提交神东矿区地下水流场图、神东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及神东矿区地表水文流域分布图。
(4)开展煤炭高强度开采顶板覆岩破坏规律研究,构建顶板覆岩破坏规律相似模拟模型。
(5)研发适合于干旱缺水矿区的地裂缝精细回填技术。
(6)形成干旱矿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7)预测神东矿区水资源及生态发展趋势,提出水资源及生态保护关键措施。
(8)申报发明专利2件并获得授权,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2.3计划工期:18个月(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起,确保全部试验工作结束)。
2.4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是从事煤炭科学技术领域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或相关企业等研究单位。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水文地质或生态环境相关的研究课题。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水文地质或生态环境相关的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重点矿山实验室,或具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设计(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勘查(甲级)。提供省级及以上重点矿山实验室的相关审批文件(或者评审报告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与水文地质或生态环境相关的技术研究5年及以上。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不少于2项,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水文地质或生态环境相关的科研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需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未在“黑名单”内。
(8)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