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EA1(NA10-NB5段)、EA2(NC5-NA11段)、NA10(EA1-EA2段)、EC2-1、EC3-1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雄安新区启动区EA1(NA10-NB5段)、EA2(NC5-NA11段)、NA10(EA1-EA2段)、EC2-1、EC3-1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干线道路、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5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干线道路、综合管廊一期配套给排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雄安新区启动区西至启动区第三组团,北至荣乌高速公路,东至启动区第五组团中部,南至白洋淀,规划范围3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6平方公里。本次实施建设的是雄安新区启动区EA1(NA10-NB5段)、EA2(NC5-NA11段)、NA10(EA1-EA2段)、EC2-1、EC3-1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工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74亿元,建安费约16.59亿元(本次招标范围总投资约17.74亿元,建安费约14.88亿元,其中给排水工程建安费约1.83亿元)。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道路绿化养护期自道路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起24个月。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启动区内EA1(NA10-NB5段)、EA2(NC5-NA11段)、NA10(EA1-EA2段)、EC2-1、EC3-1市政道路(不含监控、照明智慧工程)及随道路布设的综合管廊(含管廊的电气、照明、消防、通风等)、给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1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综合管廊主体工程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
注:施工业绩附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施工工作内容、合同额、合同签署时间)。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独立施工的综合管廊工程及其对应合同额,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该事项。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综合管廊施工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包括附注部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咨询电话18811547188⑥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⑦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⑧纳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提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9时0分至2020年10月11日17时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