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沈阳联通东山局数据中心低压配电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202009935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TC200P0EB),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0年沈阳联通东山局数据中心低压配电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93万元(不含税)。
采购内容:0.4kV低压柜26面,包含安装、调测以及改造工程的全部交付等。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
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且在到达安装现场后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测以及改造工程的全部交付(含利旧设备搬迁安装调试,由招标人原因导致的不具备安装、调测条件的时间除外)。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6个月原厂保修服务。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采购数量完成(先到为止)。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高投标限价为49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业绩)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至少一个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国内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所有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页面,如为框架+订单方式,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
2.3 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对外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产品应具有CCC认证证书,CCC认证委托方、生产商、生产企业须一致。
2.7 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投标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不满足上述任一种情况的,则此品牌投标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生产厂商均将被否决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及辽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9月29日16时00分至2020年10月1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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