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信息化业务支撑核心系统(BILLING辅助)应用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信息化业务支撑核心系统(BILLING辅助)应用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BTZ-BJLT-2004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随着北京联通公众支付业务的不断发展,需全面提升支付能力及稽核体系,为公众支付业务的推广使用保驾护航。根据北京联通业务需要及战略决策,启动本项目,包括支付中心、稽核中心、政企协同平台、智能计费等多个系统。本项目是在原有架构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改造。
1.2 招标编号:HBTZ-BJLT-20045
1.3 招标内容
1.3.1本项目为改造BILLING辅助应用软件1套,预估中级人员工作量为455人月,高级人员工作量为303人月。(上述工作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实施期限:本项目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3.4开发进度:2020年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后期扩容项目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完成开发部署测试,具备上线条件。
1.3.5实施
1.3.6保修期: 自最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符合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020年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20000元(不含税),后期扩容人月单价中级人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000元/人月(不含税),高级人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000元/人月(不含税)。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
2.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1.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人员要求:
2.3.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专门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位;
2.3.2投标人项目团队须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10人;
2.3.3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有10年以上IT系统实施经验,5年以上IT项目管理经验;
2.3.4投标人技术人员要求有至少3年以上IT项目实施经验;
2.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全部人员的技术背景及参与实施案例列表;
2.3.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3.7投标人负责此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在实施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
2.3.8投标人项目团队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场所驻场进行项目实施。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务支撑类软件开发且单项业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业绩至少3项,含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一份订单按一份业绩计算),(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5 信誉要求
2.5.1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7本项目仅接受原厂商投标,及承诺不做本项目外包/转包/分包。即投标人须为所投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如整体解决方案中涉及第三方软硬件设备,须提供相应原厂商的授权函或代理资质;
2.6.8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29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年10月09日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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