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2020-2023年度风电机组整体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3台明阳MY1.5s/se-82双馈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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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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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坳风电场2020-2023年度风电机组整体运维服务标段 |
中坳风电场2020-2023年度风电机组整体运维服务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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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坳风电场2020-2023年度风电机组整体运维服务标段】
1.资金要求: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方近三年(2017至今)在行业内应具有招标项目相同机型33台以上或累计不少于100台同类风力发电机组运维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支付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7年~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需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特别说明:资质证明文件要在有效期内;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施工范围和面积、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验收情况说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28 15:00到2020-10-12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28 15:00到2020-10-1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