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平凉发电公司2020年8月份5号汽轮发电机组本体备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凉发电公司2020年8月份5号汽轮发电机组本体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二十里铺
2.2 规模:330*4+660*2(MW)
2.3 建设工期:无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甘肃省平凉市二十里铺库房
2.7 交货期: 2020年12月31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300MW及以上火力汽轮发电机组备件不少于2项供货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30日9:00起至2020年10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