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项目二期聚氨酯预制直埋管道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
建设规模:详见第三卷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第三卷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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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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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预制直埋管道及管件 |
预制保温管道约16km;规格DN150~DN1200 |
珠海市横琴新区 |
2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聚氨酯预制直埋管道及管件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查询网址:http://cx.cnca.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 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材料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 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起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且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 6、 投标人须提供钢管、管件、聚氨酯及聚乙烯等原材料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分包商业务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备查验。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提供主要制造设备、检测设备的清单及发票以备查验。 8、 经营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10、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条要求(须提供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少有5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2、 供货业绩中所供材料需为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预制直埋保温管件及保温接头现场制作,且工作管径≥DN900及以上; 3、 供货业绩所供材料需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8月);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及合同甲方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方式、用户反馈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不予承认)。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