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分公司(新能源板块)沙洋王坪、襄阳太平 , 颍上风电勘察设计二〇二〇年度第七批集中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颍上绿动风电场工程
建设规模:颍上绿动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 99MW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
本期容量:99MW
(2) 沙洋王坪 7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所选场址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官垱镇王坪村,地处东径 112°31′,北纬30°27′。
建设规模:沙洋王坪光伏拟装机容量为 84.012MWp,以 4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35kV 汇集母线,新增 70MVA 主变压器 1 台,本工程与官垱 50MW 光伏项目共用已建 110kV 光伏升压站,通过该升压站已建成的 110kV 线路接入荆门电网。
项目整体进度:暂定 2020 年 10 月 28 日开工(具体开工以招标人或监理人批准为准)。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60MW 并网发电,5 月 30 日前项目全容量并网。
投资来源:自筹、融资。
(3) 襄阳太平店镇 99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中心坐标约为 111°51'1.80"E,32°7'13.88"N。建设规模:本工程光伏装机规模 118.60992MWp,光伏阵列运行方式拟采用固定式。本工程拟新建
一座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电压等级接入 220kV 牛首变电站 110kV 母线。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100MW 并网发电,7 月 31 日前项目全容量并网
投资来源:资本金 20%,融资 80%。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1 |
|
颍上绿动99MW 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 |
风电场及配套 110kV 升压站工程的全部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
1000 |
2 |
|
沙洋王坪 7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工程和110kV 送出线路改造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全部资料,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参加工程后评价及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
1000 |
3 |
|
襄阳太平店镇 99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工程和110kV 送出线路改造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全部资料,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参加工程后评价及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颍上绿动 99MW 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至少三个已投产风电项目(单项目容量49.5MW 及以上规模)的勘测设计业绩,需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封面、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及项目投产完工证明材料; 3.设计总监(总设计师)资格:拟委派的设计总监(总设计师)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陆上风电项目的设计总监或设计副总监工作,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沙洋王坪 7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襄阳太平店镇 99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其中两年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近五年内至少完成两个 20MW(单个工程)及以上或累计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材料)。 3.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承担过 20MW(单个工程)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职职工。 4. 安全监理工程师:拟派驻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在职职工。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