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管理相关单位智慧燃料系统集中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德州电厂、 辛店电厂、 威海电厂、 日照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四家单位智慧燃料系统集中采购【重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淄博、威海、日照市
2.2 规模:/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本次设备招标只设置一个标段,包含4套系统及其配套软件和相关服务。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
2.6 交货地点: 德州电厂、 辛店电厂、 威海电厂、 日照电厂。
2.7 交货期: 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主体人须具有至少1项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数字化(或智能化)输煤系统设计业绩和至少1项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EPC总承包业绩。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范围扫描件(含技术协议、设计图纸等)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3 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9月30日9:00起至 2020年 10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