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投标邀请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2、项目 3、项目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2)升压站:升压站预制舱卸车、就位安装;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主变安装、主变与预制舱之间的母线安装配合、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 (3)开关站:电气安装: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开关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 (4)光伏区: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等电位接地线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 (5)光伏区至开关站集电线路: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导线、金具、光缆、接地材料采购及制作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箱变高压侧至开关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甲方采购,电缆附件、光缆、光缆附件等材料由乙方采购),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进站电缆光缆敷设接线(含站内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电缆试验、光缆试验、调试。 (6)乙方负责标段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套电气)、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卸车、验收﹑装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的全部工作。乙方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生态恢复绿化工程3年,其他工程1年)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并网运行验收时间)。 (7)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中的特殊支架安装工程 (8)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负责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9) 配合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场站命名、图纸会审,组织召开各类验收会议,所有涉网设备联合调试及调通、通信设备联调及调通等所有与电网有关的工作。 (10)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以及本工程的所有电气调试工作并提供报告。 (11) 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 (12)埋设件的制作、安装在本工程。 (13)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14)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 (15)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6)施工外部关系协调 a)施工外部关系协调,乙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征地(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当地乡镇、村组、村民的协调; b)施工外部关系协调,乙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其他施工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 (17)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甲方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甲方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 (18)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 永久占用土地的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临时占用土地的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修建场内道路、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 乙方要杜绝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例如道路、平台超挖,道路开挖中形成弃渣;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便道,塔基操作平台等。征占临时用地前,范围须经甲方确认,如发生未确认先征占或确认甲使用乙情况发生,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的双倍在合同中扣除。 (19)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1项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均可作为证明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 (网址: /)注册合格,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工资或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具备 机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已在 注册合格者,请你单位于2020 年 10月12日前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套销售,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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