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0四有限公司金塔至厂区动力数据传输系统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四0四有限公司金塔至厂区动力数据传输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四0四有限公司金塔至厂区动力数据传输系统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需完成四0四有限公司金塔至厂区动力数据传输系统项目采购任务。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金塔至厂区动力数据传输系统项目,一是进一步完善产业园网络拓扑,主要是网络汇聚点机房(金塔301机房),207变电站、211水厂、205 换热站、应急气源站、215-1 锅炉、污水等站点等以星型网络架构铺设24芯光缆组建网络。二是安装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实现金塔产业园动力系统数据进行集中采集传输至301机房,将汇聚的数据传输至211水厂中控室,并通过产业园至厂区已有的通信链路主干光缆将数据从301机房传输至厂区711水厂,利用现有的光缆将数据传输至五公司调度中心、厂区503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红楼调度室、嘉峪关915生产调度,在这五个地方进行集中监控并将相应的数据上传给MES统一纳入能源管理系统和安全应急管理系统,项目涉及到的软件为永久性授权。从而加强公司动力系统总体运行管理水平。(详见技术规格书、技术方案)
2.5 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金塔产业园、嘉峪关综合办公楼。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需求;系统在无障碍试运行一个月后,根据双方确认的系统需求说明书、设计书及技术参数与要求进行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投标人应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来承接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并盖章。
b)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盖章。
c)已经列入四0四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
(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参股或交叉任职。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 年 9 月 30 日12:00 — 2020 年 10月 9 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