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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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招 标 容量(MW) |
交货进度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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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洛阳新安3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 |
30 |
交货批次暂定 3 批: 第一批(总台数的 1/3),交货日期为 2021 年 03 月 01 日,包括全部风电机组安装、调试和运行所需的全部设备、远方监控和吊装用具。 第二批(总台数的 1/3),交货日期为 2021 年 04 月 15 日。 第三批(总台数的 1/3),交货日期为 2021 年 05 月 30 日。 |
3000 |
单机容量不小于2.5MW(投标机型容量需相同) |
备注:
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单机容量招标人不指定,由投标人提出投标机型方案,进行微观选址并承诺发电量。
3. 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总装机容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 1 台单机容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01 |
河南公 司 洛阳 新 安30MW分 散 式风 电 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 1500MW 以上。 2. 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且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能超过设计认证中轮毂高度 10%。 3. 投标机型至少有 5 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