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海坛风电桩基运输(三次公告)、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2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各项目所在海区不同,依据项目概况,遵守当地海事局相关法规,按照招标人要求选择合适岗位人员及时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框架采购】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中包括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19年;如2019年度尚未审计完成,2019年度财务状况可以暂不提供审计报告)。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30 11:30到2020-10-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30 11:30到2020-10-15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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