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接卸、短驳加仓及石子煤值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接卸、短驳加仓及石子煤值守招标人为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接卸、短驳加仓及石子煤值守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接卸、短驳加仓及石子煤值守。
2.2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 。
2.3招标范围:
2.3.1石灰石接卸作业
(1)负责操作运行招标方的10t带斗门机,将所有水路运输到招标方重件码头的石灰石(暂估7万吨)卸下并装至运输车辆的作业,负责做好门机起吊接卸作业过程中的现场作业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2)负责石灰石运输船靠泊定位、靠离泊的系、解缆作业等工作。
(3)配合重件码头卸料的指挥协调工作,协助招标方做好港口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协调工作。
(4)负责10t带斗门机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工作,发现设备隐患缺陷及时通知招标方。
(5)负责重件码头、引桥上设备、设施、轨道和建筑物的巡检、缺陷登记及定期工作。
(6)协助招标方处理重件码头应急事件和防台、防汛等工作。
2.3.2.石灰石短驳、加仓作业
(1)负责招标方石灰石短驳运输、转场工作,将石灰石由重件码头经地磅称重后运至厂内堆场并负责整垛,暂估4.9万吨;当招标方石灰石进场数量超过厂内堆场有效容积时,需将石灰石暂时堆存在厂外牛坑湾堆场,石灰石由重件码头经地磅称重后运至牛坑湾堆场并负责整垛,暂估2.1万吨;当厂内石灰石堆场库存量不足或特殊情况时,需将石灰石通过装载机装车从牛坑湾堆场经地磅至厂内石灰石堆场并负责整垛。
(2)负责招标方石灰石砼仓加仓需求(暂估7万吨),满足现场生产要求,24小时待命。
2.3.3.石子煤值守作业
(1)石子煤排放值守需24小时值班,负责石子煤斗料位监视及换斗作业。
(2)负责招标方石子煤及炉底渣的装车工作。
(3)必须在招标方指定区域(#2渣仓)完成石子煤的装车工作,以保证粉尘不逸散。
(4)负责渣仓区域(含排渣控制室)及石子煤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符合招标方8S管理标准。
2.4工期: 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具体进厂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投标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或其他恶性事件,或事故后整改不到位,或投标方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标人无条件接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方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招标方发整改通知书二次及以上,并未在10日内完成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投标人因违约提前被终止合同的,必须在招标人招标后、新的投标人进厂并完成交接后方能离开,在此期间相关规定仍按合同进行 。
2.5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6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方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码头装卸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无 。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不得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记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提供本单位的承诺书(统计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0月01日09:00时起至2020年10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