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吴忠利通区海子井50MWP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池组件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50MWp。本工程拟采用 440Wp 及以上半片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电池组件,总容量不少于50.01568MWp。光伏阵列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条件,分别采用固定式、固定可调式、平单轴跟踪式支架方案。项目直流侧装机规模为50.01568MWp,共建设14个光伏发电单元。
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件串,每18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接入1台175kWp 组串式逆变器,共246台。每18台组串式逆变器并联汇入3.15MW升压箱式变压器,整个电站14个箱变升压单元,箱变高压侧通过电缆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采购440Wp及以上半片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总装机规模为50MWp,包括光伏电池组件的采购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资料和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有关规定。
2.3其他:
交货期: 第一批交货时间:2020年11月5日。最后一批交货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交货地点:宁夏吴忠利通区海子井50MWp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2个:单块组件功率400Wp及以上单晶硅光伏组件,且单项业绩容量3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供货业绩合同;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产品须具有CQC或CGC或TUV等认证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30日 17时00分至2020年10月15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