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20%自筹,80%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临清市刘垓子镇。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清市刘垓子镇,站址距临清市约 13km。场址地理位置:北纬 36.7386°,东经 115.7929°,总占地面积约 1876.4 亩,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本项目拟采用 440Wp(及以上) 高效单晶半片组件 161824 块, 实际安装容量为 71.20256MWp,共设 23 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方阵输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后经就地升压变升压至 35kV 电压等级。每约5~8 个单元汇集后通过 1 回 35kV 线路接入升压站 35kV 配电装置。本工程暂按 4 回 35kV 集电线路设计。 本项目暂按新建 110kV 升压站一座,两台主变容量 1×40MVA+1×30MVA, 进行设计,光伏所发电量经 1 回 110kV 线路T 接至尚店站~自忠站 110kV 线路,线路长度约 5.5 公里。最终升压站接线方案以供电公司出具的最终版接入批复为准。
项目整体进度(初步):2020 年 11 月 25 日,项目现场车板交货,一期 40MW(竞价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前具备带电条件, 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二期 30MW(平价项目)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前具备带电条件,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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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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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临清刘垓子镇 7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储能系统 |
储能系统一套,含集装箱、储能电池簇、电池控制柜、储能变流器、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 |
2020 年 11月 25 日,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临清刘垓子镇 7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储能系统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 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 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未列入集团供应商 “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储能系统集成经验(具备电池集装箱与逆变升压集装箱整体设计和集成能力),近三年内具有累积50MWh 以上的储能系统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同时具有电网侧或新能源侧兆瓦级储能系统集成工程投产业绩。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