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炭碗吹灰收尘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炭碗吹灰收尘改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炭碗吹灰收尘改造
招标范围:
炭素厂焙烧区炭碗吹灰收尘改造:
(1)、在炭块库东门两侧,各安装一台在线脉冲袋式除尘器,共计2台,室内吸尘管设计为非金属柔性管,由原来吹扫炭块改变为负压吸尘。
(2)、两台除尘器主管道采用无缝钢管。
(3)、每条主管道安装6个快接头工位,用以连接柔性软管。
(4)、2台除尘器前端配套安装旋风除尘器。
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配套设备供货,材料供应、设备土建基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配合负荷试车、考核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注:因涉及原有设备上加装除尘系统,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一周内及时到设备现场进行踏勘,确认设备具体情况后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炭碗吹灰收尘改造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的纳税资格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除尘改造项目业绩不少3项。
3.5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投标单位报价,包括:(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列入中铝系统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限制交易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0-09 14:00——2020-10-16 18:00(北京时间)。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