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封闭等压石子煤排放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原523厂厂区内。
2.2 规模: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配套建设2×1060t/h高压煤粉锅炉及相应辅助设施。
2.3 建设工期:2020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3机组)投产, 2022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4机组)投产。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350MW机组全封闭等压石子煤收集装置(含施工)
每台机组配置5台正压运行中速磨煤机,磨煤机型号为ZGM95G-II,每台磨煤机配一套全封闭等压排放石子煤系统。,本工程共两台机组。两台电动叉车(带翻转功能),载重量≥3t。
具体数量及规格以报价清单为准。
2.6 交货地点: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北路2号)。
2.7交货期:#3机组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4机组供货期待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全封闭等压石子煤排放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全封闭等压石子煤排放设备采购采购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3个300MW机组及以上同类型火力发电厂改造项目的供货业绩(非提升式密封及下压式密封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封面、工程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的影印件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另外在设计、制造、安装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发现有失实情况,即做废标处理。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0日 9:00 时起至2020年10月16日 17:00 时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