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1.1 工程名称: 2020 年度风力发电项目
1.2 标的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1.3 资金来源:集团自筹
1.4 建设地点:详见 1.11 招标范围
1.5 建设规模:详见 1.11 招标范围
1.6 计划工期:详见 1.11 招标范围
1.7 工程简介:韶关始兴司前内石山风电项目
1.8 项目单位:指设备的最终使用方
1.11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集团 2020 年度第二批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打捆项目,总量约计 766.5MW。
本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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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机容量 |
招标容量 |
交货日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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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始兴司前内石山风电项目 |
3.0MW 及 以上 |
80MW (核准容量) |
2021 年 7 月-2021 年 11 月 |
叶轮直径 150 米及以上,轮毂高度 100 米及以上,允许混排 |
(1)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2) 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风电机组、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技术服务等。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具体使用单位要求和物资集团采购订单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3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9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2.1 业绩要求:近三个自然年(2017-2019)至少有一年的全球装机容量(全球装机容量为中国吊装容量和全球其他市场并网容量之和)不少于 80 万千瓦(以风能协会相关发布数据为参考),若按该数据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吊装证明/用户证明等)
2.2.2 检测报告/鉴定报告:投标方案机型通过风力发电机整机型式认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投标机型如已取得设计评估,尚未取得型式认证,投标人需承诺在并网前通过风力发电机整机型式认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投标人可递交最多不超过两个备选方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