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煤矿2804工作面顺槽原煤脱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2 规 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 因核桃峪矿井工作面开采时采空区顶板涌水量较大,首采的ⅠⅡ盘区均有俯斜开采段,在工作面水量较大且为俯采时,大量涌水进入工作面后混入煤流系统,为保证生产时原煤通过皮带机能正常平稳运输,现拟采购原煤脱水设备一套。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原煤脱水设备一套,包括皮带机改向架总成、机头阻尼装置、块煤脱水系统、粗煤泥脱水系统、煤泥回收系统、缓冲溜槽、智能保护开关、系统钢构基础架等全套脱水系统1套。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部分详细要求。
2.6交货地点:核桃峪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到货,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脱水设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厂家唯一授权委托证书);
3.2.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矿用脱水设备供货业绩合同证明(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唯一授权)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0 月 10 日9:00起至 2020年 10 月 15 日17:00。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