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运行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2 规 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 核桃峪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即将投运,届时矿井水需处理达标后外排综合利用,为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现需及时采购矿井水处理站季度运行药剂一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液碱、碳酸钠、PAC、阴(阳)离子PAM、盐酸、次氯酸钠、还原剂、阻垢剂、非氧杀菌剂等水处理站化学运行药剂一批。具体规格型号、参数要求、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部分详细要求。
2.6交货地点:核桃峪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 货 期:依招标人实际库存需求为准按批次交货,首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关化工产品/水处理药剂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其中: (1)生产厂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代理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文件及厂商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项类似化学运行药剂供货业绩合同证明(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药剂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0 月 10 日9:00起至 2020年 10 月 15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