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排放项目脱硫废水过度系统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韩二公司 1~4 号 600MW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烟气脱硫工艺均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工艺,分别安装在 1~4 号锅炉引风机之后,处理 1~4 号锅炉BMCR 工况时的 100%锅炉烟气量。
现有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年久老化、故障率高,出水水质难以达到排放标准, 严重影响 1、3、4 号脱硫系统的良性循环运行。浆液氯离子浓度偏高(目前在氯离子浓度偏高时,采用外排至煤场雨水调节池,静置后通过车辆运输至灰场;或直排入雨水系统。水平衡难维持,双塔脱硫水平衡本身就较难维持,且韩二脱硫系统在多次改造后增加了系统的外界补充水源,造成液位更难控制,经常出现吸收塔溢流现象,严重影响文明生产。
现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出力 28m3/h,已不能满足现有脱硫装置的运行需要,需将原“三联箱”系统全部拆除,原地新建一套一体化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二、招标范围
新建脱硫废水零排系统前,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需全部拆除。为防止新建期间脱硫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需在现二期脱硫废水处理间新建一套一体化脱硫废水处理设备,新建废水总处理量为 32m3 /h 。并配套相应公用系统(例如: 废水旋流器、废水缓冲箱、清水缓冲箱、进、出口母管及连接管阀系统等)、土建工程、电气和控制系统。以使脱硫废水零排系统新建期间,脱硫废水能达标排放。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标的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
四、资质及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有至少 2 项火电项目环保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至少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
4.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 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