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的相关规定,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Ⅱ标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穗莞深Ⅱ标主体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给排水改迁及恢复工程、中低压燃气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含路灯改迁及恢复工程)、给排水管改迁及恢复工程、中低压燃气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绿化迁移工程、零星拆迁及恢复工程)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人: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4.招标内容: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Ⅱ标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项目概况
5.1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以下简称穗莞深机前段)工程是穗莞深城际的重要组成,可经广深Ⅲ、Ⅳ线至广州东站,经佛莞城际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至广佛环线琶洲站,经新白广城际至白云机场、广州北站,并可进一步向南延伸至皇岗口岸。
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站,出机场后下穿西湾,经碧海高尔夫俱乐部至宝安大道,沿宝安大道地下敷设,经宝安区航城、西乡、新安街道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设终点站前海站。线路全长15.18km,全线地下敷设,设西乡、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
本标工程范围:西乡站至宝安站区间、宝安站、宝安至前海区间、前海站、前海站至终点(2站3区间,全长约8.4km)(包括车站及区间的附属结构、变配电所及电缆沟(管))的土建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前期工程(包括绿化迁移(含临时复绿)、给排水改迁及恢复、中低压燃气改迁及恢复、交通疏解、零星拆迁及恢复等,通信、电力迁改及恢复除外)。
5.2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Ⅱ标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435582.96万元。具体组成如下:
5.2.1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主体工程合同额420342.9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9373.94万元;
5.2.2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交通疏解工程(含路灯改迁及恢复工程)的合同额8970万元;
5.2.3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的合同额4270万元;
5.2.4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中低压燃气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的合同额479万元;
5.2.5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绿化迁移工程的合同额1021万元;
5.2.6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零星拆迁及恢复工程的合同额500万元。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Ⅱ标项目由牵头组成“中国电建联合体”中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已授权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统筹组织施工。全线划分为6个工区,其中土建工区2个、机电设备安装工区2个,施工监测工区2个。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且在广东省深圳市设有正式的四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以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2)参选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须达到2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3)投标人应具备在最近5年内为工程造价在人民币 30 亿元以上(含)城际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及理赔服务的相关经验;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监会广东省监督局的停业整顿处罚;
(5)投标人不得委托保险中介中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保险业务;
(6)投标人总公司或授权分支机构(仅限一家)参与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总公司2019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7:30。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8.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负责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投标人如需要了解现场情况,以利于编写投标文件,可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在勘察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11:00
10.投标地点/开标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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