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1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等各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及相关服务性工作,管线迁改、水保措施、环评措施等纳入监理工作范畴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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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房屋建筑工程] ,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 (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 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 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资格条件:无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 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 的伶俐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50103-48-03-031293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 项目的监理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伶俐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FJ(2)2020180G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新建。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场地区域由江南2号路、江南22号路、江南1号路、江南17号路围合而成,场地东西向长度为1050米,南北向长度为800米,总占地面积1260亩,场平工程分为两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部分。一期场平工程占地面积为608亩,回填土方量约232万立方米,回填标高约72.7米。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处理、网管敷设、排水管网敷设、边坡防护、挡土墙、围墙、水渠改造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9462.980000万元
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1147000.00元
工程施工工期:7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等各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及相关服务性工作,管线迁改、水保措施、环评措施等纳入监理工作范畴
设计单位: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 (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 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 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资格条件:无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0月10日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锁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 平台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0年11月2日 9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 (当地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通过南宁市 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未加密 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 。 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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