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0年9月第18批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辅助运输车辆行车安全管理系统)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0年9月第18批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辅助运输车辆行车安全管理系统)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辅助运输车辆行车安全管理系统).zip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12343008 |
辅助运输车辆行车安全管理系统\FZCLAQXT01\-20℃~40℃\国产 |
1 |
套 |
设备管理中心辅助运输部 |
|
2.3上表中推荐品牌(型号)为参考品牌(型号),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品牌(型号),但其产品的参数、技术性能等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型号)的技术性能。
2.4交货地点: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马家塔总库。
2.5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80天。
2.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9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煤矿车辆智能管理系统或井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类项目的业绩,且该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300万元人民币,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物清单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5)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所投的矿用摄像仪中智能号牌识别功能摄像头机芯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