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 碎石、返砂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0208141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苏盐井神股份 碎石、返砂销售(招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实体经营场地,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括石材加工、销售、脱硫剂的生产或销售等,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或水泥生产,或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
3、拥有符合当地环保要求的转运车辆至少6辆,自有或租用堆存3000吨以上的场地(场地不得在招标人周围3公里范围内)。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具备承担本业务的能力, 提供详细的方案。(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19日17时00分00秒
一、 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6020814141
2、招标内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 第三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石和返砂。年产量约7万吨,按实结算。碎石为甲方原料石灰石的筛下物及泥沙等。返砂为甲方石灰窑生产过程中未完全燃烧的细小碎砂(无法回系统重复利用)。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实体经营场地,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括石材加工、销售、脱硫剂的生产或销售等,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或水泥生产,或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
3、拥有符合当地环保要求的转运车辆至少6辆,自有或租用堆存3000吨以上的场地(场地不得在招标人周围3公里范围内)。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具备承担本业务的能力, 提供详细的方案。(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缴纳。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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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