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平台(智能服务体系及共享能力中心)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5350)
一、招标条件
客户服务平台(智能服务体系及共享能力中心)开发实施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535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客户服务平台是 数字化转型4321中的四大基础业务平台之一,承载着为 所有外部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力的价值定位。按照 的要求,客户服务平台一期需基于 云、统一数据底座、人工智能平台等基础设施,按照云化、微服务架构完成营销系统业扩、抄核收等核心模块的微服务云化,移动作业终端建设、级智能客服建设,并构建共享能力中心以支撑前端应用的统一调用的快速创新。
(二)采购范围:以客户为中心,开展客户服务平台智能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以整合渠道资源,提升平台互联网应用水平,为全渠道客户提供智能化、一体化、差异化的服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智能客服及智慧营业厅技术开发建设及实施工作,完成传统办电业务模式的升级转型,深化互联网应用在传统营业厅的应用水平;
2.开展客户中心、客服中心、工单中心、消息中心、账单中心、积分中心等核心共享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并通过客户信息管理、客户特征分析、客户全景视图等建设,为全渠道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3.以平台运营管理为支撑,整合价值链上下游,打造统一的运管管理机制,完善客户服务运营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构建全渠道运营管理支撑体系。
(三)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客户服务平台(智能服务体系及共享能力中心)开发实施项目 | 1 | 客户服务平台(智能服务体系及共享能力中心)开发实施项目 | 2055.53 | 12个月 | 不收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
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7 | 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
8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