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剥离、拆除、切割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0HBBB011067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剥离、拆除、切割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项目背景: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批复了《关于核工业关停的核设施和放射性三废治理问题的请示》,由此启动了一批军用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项目。这些项目主要针对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军用核设施退役,经过20多年的工程实践,在退役以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解决了多项技术难题,有力的推动了核设施退役工作进程,提升了退役技术水平。但随着退役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和后续还将面临诸多技术难题需进行攻关。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研究并突破设备室钢覆面剥离拆除关键技术,解决国外设备限制对我国出口、国内放射性钢覆面剥离专用设备缺乏的问题。立足国内核设施退役工程中钢覆面剥离拆除工程需求,重点针对设备室内钢覆面尺寸较大、与混凝土屏蔽层存在较多连接件、且大部分在地面以下,人员剥离难度较大且受辐射剂量水平较高;依据退役治理规划需求,“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将面临大量退役拆除工作,现行的拆除方法劳动强度大,难以满足后续的生产需求。加之剥离下来的钢敷面体积大、质量大人员作业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实际问题,研制开发一套适用于高辐射区域设备室钢覆面远距离剥离专用设备,形成设备室钢覆面剥离拆除作业方法,以解决未来强辐射设备室退役中的技术难题。
2.4 招标范围
激光切割装置:1套
钢敷面剥离装置:1套
罐体拆除机器人:1套
2.5 交货地点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7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16年至2018年(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6—2019年)类似行业业绩证明;
(4) 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并盖章;
b)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c) 已经进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其法人或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参股的,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投标;
d) 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 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不允许代理商前来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2日23:30 —2020年10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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