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 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 投标/应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接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应答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答。
2.6 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7 2018年至今具备项目类似电力设计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含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