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窑煤矿、新柏煤矿、赤城煤矿、东峡煤矿、马蹄沟煤矿、山寨煤矿、砚北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取水许可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窑煤矿、新柏煤矿、赤城煤矿、东峡煤矿、马蹄沟煤矿、山寨煤矿、砚北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取水许可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2项目地址: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窑煤矿、新柏煤矿、赤城煤矿、东峡煤矿、马蹄沟煤矿、山寨煤矿、砚北煤矿
2.3项目概况:根据甘水资源发【2020】88号文件《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在省管取水单位集中开展取用水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华亭煤业集团新窑、新柏、赤城煤矿和东峡、马蹄沟、山寨、砚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及节水评价报告》评审会议要求,矿井应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取水计量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建设安装矿井水计量管理系统;工业污水站应加装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且工业污水站氨氮在线监测设备通过污染源设施在线验收运行三个月后,取得监测数据后才能编制《取水许可核验报告》,为保证我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取水许可手续办理相关报告编制项目》顺利推进,需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取水许可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行采购,列入2020年度维简计划。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水环境工程,工程包含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评审验收、与环保和水务监控平台联网(主管行政部门)、人员培训、运行维护。要求按照最新国家、地方相关取水许可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华亭煤业集团新窑、新柏、赤城煤矿和东峡、马蹄沟、山寨、砚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及节水评价报告》要求,安装新柏煤矿公司水计量管理系统和工业污水站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组织邀请符合甘肃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要求的专家查看项目现场和会议评审、公示,并取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批复文件并备案,所有计量设备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2.7 工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服务内容为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营服务(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服务能力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内容为水污染治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行资格证书。
3.2.2资格能力要求:拟派人员具有两名及以上的环境工程师。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需提供氨氮在线分析仪及采样器的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