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洗选中心2020年活性炭车间生产辅助工段委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570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洗选中心2020年活性炭车间生产辅助工段委外项目内容为:活性炭车间活性炭生产线制粉、混捏、成型、压条、炭化上料工段;炭化、活化工段;成品筛分工段;计时加工工段,直至生产出合格的活性炭产品。包括人工上料、设备操作、煤粉和煤焦油配比、出料晾晒、成品筛分、成品包装、叉车产品入库码垛堆放等。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含节假日)
2.3项目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洗选中心活性炭一、二车间,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
2.4付款方式: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按月办理结算,工作量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投标人根据双方确认的当月结算单金额开据13%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次月支付上月结算费用的50%,剩余50%分三个月结清。价款支付形式可以为现金、支票或汇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劳务承包项目合同2份,且合同价款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目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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