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目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广州市 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广州市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于现场领取)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10月14日至 2020年10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15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30~15:00) 3、提交响应文件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 五、
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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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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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