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荔湾区驷马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 >创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日 期:2020年10 月 > > >荔湾区驷马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湾区驷马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荔湾区荔湾区驷马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资[2020]52 号)批准建设,由区财政出资,由项目所在辖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区级水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标后的具体实施。本项目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按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项目估算总投资14321.49 万元。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2.4 项目投资: >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2001.76 万元,其中勘察费409.85万元,设计费492.08 万元,建安工程费11099.83万元; >2.5 项目建设管理 >2.6 计划总工期:2020年 月 日至2021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 >(1) 设计工期: >1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2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2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批复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概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3 )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成果审批后20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2) 施工工期:2020年 月 日至2021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7 招标范围: >(1 )工程勘察:对本工程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 )工程设计: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配合各镇街开展培训、宣传工作,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主体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区水务部门的排水单元达标整改方案审查技术咨询单位,提出方案审查的书面意见。负责配合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主体查核用地红线图、雨水管网图、污水管网图,查清排水单元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是否存在雨污合流、错接混接问题,提出排水管网整改的技术建议。编制各流域单元内部运行图,配合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合理划分排水单元,形成全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一张图。参与排水单元达标认定工作,对发现问题作出技术指导,给与技术整改建议。排水单元达标认定资料整理。 >(3 )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4 )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⑴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级别资质。 >3.3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组成成员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⑴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 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⑵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联合体牵头方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指施工成员单位);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施工 >(1 )施工 >拟投入的 >(2 )设计 >(3 )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②投标登记时 锁定施工 >③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施工 >④施工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前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 >3.7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且施工 >3.8 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⑵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的; >⑶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的; >⑷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⑸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⑹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⑺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⑻被责令停业的; >⑼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⑽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⑾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⑿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⒀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⒁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⒂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违法行为。 > >4. 关于投资控制 >4.1 本项目以中标价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4.2 中标后,勘察费以建设管理单位确认的勘察测量成果报告为结算依据,按照《2002 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或行业规定,结合实物工程量以及投标下浮率计算,作为结算的依据; >4.3 设计费包含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预算费、竣工图编制费、运行图编制费,中标后,基本设计费以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其中工程行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 、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1,并乘以(1-投标下浮率) ,作为结算的依据;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经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10%计取,竣工图编制费用按经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8% 计取,运行图编制费按中标价结算。 >4.4 中标后,工程建安费以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单价(按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单价; >4.5 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价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价为准。 >4.6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都不予补偿。 >4.7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4.7.1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4.7.2 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为:/ 。 >5.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人,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公告时间及 递交投标文件 >6.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 年10月14日至2020 年11月5日 15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年11月5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0年11 月5日 15 时 00 分(地点详见 站日程安排)。 >6.3 开标时间:2020 年11月5日15 时 00 分(地点详见 站日程安排)。 >6.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6.5 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