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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实施及验收服务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1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序号
 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标段 1-贵

1. 编制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高生水电站环评实施的具体方案

2. 对未实施项目(详见工程清单)负责设计、施工(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3. 负责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资料编制,直至通过环保部门备案成功。

 

 

 

 

州洪渡河高

具体

 

1

 

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

见招

标文

1000

 

 

实施及验收

 

 

 

服务总承包

 

 

 

 

标段 2-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实施及验收服务总承包

1. 编制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实施方案;

 

 

 

 

2. 对未实施水土保持项目负责实施;

 

 

 

 

3. 协助发包人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管理,并

 

 

 

 

提出合理建议;

 

 

 

 

4.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参与涉及影响水土保持

 

 

 

 

方面的各项会议,提出合理意见;

 

 

 

 

5.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各类

 

 

 

 

检查工作,根据检查情况,按照验收标准分析项目

 

 

2

 

已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补充及改进意见;

6. 完成相关施工期监测资料;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编制;

7. 对水保监测所获得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整理并进行评价,按照国家、水利部及地方水保主管部

门对于水保验收的最新规定,编制包含但不限于验

 

具体见招标文件

 

 

1000

 

 

收所需提交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实施方案和验收

 

 

 

 

报告;

 

 

 

 

8. 协助发包人完善涉及水土保持变更手续;

 

 

 

 

9. 协助发包人联系召开竣工水土保持验收会议,并

 

 

 

 

负责按相关规定在贵州水利厅进行备案,直至备案

 

 

 

 

成功;

 

 

 

 

10. 含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施工、水保监测及验收

 

 

 

 

服务工作。

 

 

 

 

标段 3-蒙

1. 蒙江流域 6 座水电站污水处理系统、净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含基础产品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消缺、以及新设备移交后的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负责处理后生活污水水质检测达到标准,确保水质符合有关标准。

3. 。规定的备品备件等。

 

 

 

 

江流域 6 座

具体

 

3

 

水电站污水处理系统、

见招标文

1000

 

 

净水器设备

 

 

 

采购及安装

 

 

 

 

标段 4-黔北水电厂高生水电站进场公路路面硬化及附属路灯工程施工

 

合同

 

 

 

 

签订

 

 

 

1.1#交通洞洞口至警务室道路硬化(长 2000m);

 

4

 

2.沿 1#交通洞至警务室公路路灯安装(具体见招标文件)。

2 个 月 内 完成。

1000

 

 

 

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设备招标采

 

 

 

 

 

购、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

 

 

 

 

 

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施工过程和

 

 

 

 

标段 5-海

竣工全部资料,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

 

 

 

 

西州金元乌

务, 参加工程后评价及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建设过

具体

 

5

 

图美仁100MW 光伏

程进行监理和服务,负责组织关键设备的性能检测,并参加工程后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及场区

见招标文

1000

 

 

项目建设工

内道路修筑、100MW 光伏电站工程、箱变、场区及

 

 

 

程监理

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含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政府指定

 

 

 

 

 

升压站)、备用电源线路、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光伏电站整体通讯工程;供水、供电等一切满足光

 

 

 

 

 

伏电站投产所必需的相关工程子项。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5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

 

 

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

 

 

 

1

标段 1-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实施及验收服务总承包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5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 公司营业范围需涉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施工允许分包;

1.2 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 年 1 月至截标日止)内具有至少两个生态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附件、验收证明文件)。

3.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全职人员,近五年(2016 年 1 月至截标日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或签证文件)。

2

标段 2-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实施及验收服务总承包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5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5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一星及以上资格,施工允许分包。

1.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 5 年(2016 年 1 月至截标日止)内具有至少两个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附件、验收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需持有近 5 年内(2016 年 1 月至截标日止)担任过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业绩(需提供合同附件、验收证明

文件)。

3

标段 3-蒙江流域

6 座水电站污水处理系统、净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近一年在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8.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项资格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 具有相应设计和制造能力的本标段招标主要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厂家(公司),并具有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施工允许分包。

1.2 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至截标日止)至少 2 个类似污水处理系统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求:近五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至截标日止)担任过本标同类设备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

4

标段 4-黔北水电厂高生水电站进场公路路面硬化及附属路灯工程施工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截标日止)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等材料)。

3. 项目经理资格: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5 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后)担任过类似规模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

5

标段 5-海西州金元乌图美仁100MW 光

伏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起截标止)至少完成两个 50MW 及以上或累计 100MW 及以上,并具有光伏项目建设监理业绩,提供用户评价证明。

3.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 5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职职工。

4. 安全监理工程师:拟派驻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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