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14/012-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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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标条件
受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云南省滇中引水石鼓水源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滇中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滇中引水工程以解决滇中地区的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为主,兼顾农业和生态。受水区包括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 35 个县(市、区)。
石鼓水源工程,从金沙江右岸无坝取水,设计抽水流量135m3/s,一级提水,最大提水净扬程219.16m,共安装12台离心式水泵机组,总装机功率480MW。
石鼓水源工程按一级泵站布置,从位于冲江河河口上游约1.5km的金沙江右岸引水,经长约1.27km的引水渠沉沙后,通过长约3.0km的隧洞和0.8km的箱涵输水至位于冲江河右岸竹园村上游的地下泵站,经提水至连接香炉山隧洞进口的出水池。出水池最高水位2035.25m,金沙江最低运行水位1816.09m,最大提水净扬程219.16m。
石鼓水源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为1个标,标段内的主要建筑物包括:①引水渠(兼沉砂池);②地下泵站系统(含进水塔、进水隧洞、进水箱涵、调压室、地下泵房及相关洞室、出水隧洞、出水池、地面开关站等);③施工支洞(包括进水隧洞的1#、2#、3#施工支洞,地下泵房1#、2#、3#、4#和5#施工支洞,调压室1#、2#施工支洞支洞等共10条施工支洞);④香炉山隧洞进口500m主洞段(DLⅠ0+000~DLⅠ0+500)以及香炉山隧洞进口与石鼓水源工程出水池间长约12m的连接段;⑤国道G353(原省道S226)改线、场内1#、2#、4#公路等。
2、竞标范围:云南省滇中引水石鼓水源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的水泥。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水泥305776吨。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交货日期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42.5 | 18635 | 云南省滇中引水石鼓水源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42.5 | 157141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低碱P.O42.5 | 130000 | ||
合计 | 30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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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竞标数量为设计图纸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包人(建管局)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水泥进行甲供时,采购人须无条件接收,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供货期内普通硅酸盐水泥及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数量最终以使用人实际配合比要求进行供货。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2026年7月31日),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5.1卖方保证销售的水泥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07)的有关规定;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 2847-2005)等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水泥中碱含量不大于0.6%。
5.2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其他:
6.1计量方式:过磅验收。水泥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按卖方出货前过磅重量(送货单数量)验收和买方工地过磅验收,送货单数量在过磅重量允许偏差±3‰(含3‰)内,以送货单数量计重,如过磅重量超出允许偏差±3‰的,则按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计重。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2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本次竞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费用,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合同执行期间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做任何调整,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13。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最新税率)。
6.3货款支付方式:结算月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再于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日生产熟料能力在3000吨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产能证明资料或产能证明承诺,加盖厂家公章)。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水泥生产许可证)(含关键设备水泥回转窑外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PO42.5水泥、PO42.5低碱水泥各一份)。
3、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公路、高速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其中之一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17:00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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