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及吊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及吊具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及吊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 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及吊具,设备数量:2套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2套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吊具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版次 |
备注 |
1 |
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技术规格书 |
1516G0095 |
A |
CFC |
2 |
200L废物桶屏蔽运输容器吊具技术规格书 |
1516G0096 |
A |
CFC |
交货时间:2022年2月25日 交货地点:漳州核电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能力。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4日12:00—2020年10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