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期筒仓区铺面硬化及管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三四期筒仓区铺面硬化及管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黄骅港。
2.2招标范围:1)对三期筒仓区全部场地及道路和四期筒仓区南侧条形带连锁块场地进行混凝土及沥青硬化,维修改造总面积约9.7万平方米。2)对三期筒仓区排水沟沟壁、盖板、路缘石、损坏的水稳层、减速带、标识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更换维修。3)对三期筒仓区室外埋地消防炮管道维修更换,三期筒仓区维修范围内沿现有埋地路由换至三期东侧消防泵房(包括埋地干管及筒仓/机房进户阀门井至地上阀门前的管道(含弯头、三通、转换接头等全部附件))。4)对三期筒仓区室外部分高压除尘管道进行维修更换,(筒仓给水进户井至地上阀门前的管道(含弯头、三通、转换接头等全部附件)维修更换)。5)对三期筒仓区室外部分中压除尘管道进行维修更换,(现状中压管道地上未设阀门,在地上一米处增加阀门,新增阀门至筒仓/机房进户阀门井之间的管道(含弯头、三通等全部附件)全部更换。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具体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 1月 1日起至今)具有已完成的道堆工程或管道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及以上道堆工程或管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经历。
(6)其他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借用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