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路由器设备类或系统集成类)的合同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以及至少一张与合同匹配的发票扫描件证实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体现的执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类似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分范围。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要提供本项目主要产品(路由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授权函以及产品制造商的质保服务承诺函,无法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制造商授权函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就同一型号货物参加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