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大安镇2020年财政涉农咨询电话18811547188资金统筹整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6022020000895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大安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公路)工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619100 | ||
最高限价 | 588145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按合同约定为准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和安考B证(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配备齐全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的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各1名); 6.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到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注: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申请人若为企业法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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