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0年技术监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洮北风电场一、二期总容量为98.9MW; 洮北风电场三、四期总容量为99MW、光伏总容量为10MW; 同发风电场总容量为201MW; 新华风电场总容量为297MW; 镇赉风电场总容量为99MW、光伏总容量为20MW; 四平风电场总容量为200MW; 团结风电场总容量为148MW; 聚宝水电总容量为20MW,光伏总容量为15MW;各场站总容量为1207.9MW。
2.2招标范围:投标方按照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 各专业技术监督标准(最新版),对招标方提供风电、水电、光伏共14个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服务。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三标认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及有效证明材料(附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及签字页)。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0年10月1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