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渡河沙坪河段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及金口河区境内,属大渡河流域中游河段的中部,上接枕头坝水电站,下邻龚咀水电站,左岸有成昆铁路,右岸有G245国道,紧傍大渡河沿右岸坡脚绕行,车流量较大,主要为重型运输车。该河段分上、下游二级电站开发,沙坪二级水电站已建成发电。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设计正常蓄水位高程577m,装机360MW。
大渡河双凤溪大桥位于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上游约380m处,桥梁采用(55+100+55)m连续刚构+2×20m现浇箱梁,桥梁全长约261m。该大桥是沙坪一级水电站进场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沟通大渡河两岸的重要通道。
大桥左岸连接既有G245省道,并在桥头设置“T”字形平交口;右岸与沙坪一级左岸进厂道路、左岸上游临时施工道路相接,连接线长约100m,与大桥呈T字形交叉。
2.2 招标范围:
大渡河双凤溪大桥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 新建桥梁约261m,全宽12m=1.25m(人行道,含护栏)+9.5m(车行道)+1.25m(人行道,含护栏)。
(2) 新建道路约100m,路基宽10.5m,路面宽9m,含“T”字平交口2处。
(3) 为满足以上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施工风、水、电架设、施工营地建设、围堰堆筑及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辅助工程。
2.3 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20个月,计划自2020年11月16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担过主跨不小于100m的连续刚构桥工程施工业绩。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
(7)拟任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
(8)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副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所管理过的工程项目近3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任何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9)拟任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具有3年(36个月)及以上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所管理过的工程项目近1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任何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10)拟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含专职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比例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数的2%。
3.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 近1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1) 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 被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或黑名单);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被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
(13)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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