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编号
3.1招标编号:0632-2010GCWL2185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古遗址保护协会)或山西省文物局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
4.4投标人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近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
4.6 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三项同类型工程;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
8.